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《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》(湘人发【2003】72号)和《关于转发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湘人发【2005】171号)文件精神,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,结合我所实际情况,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。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、检查、监督下,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和我所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招聘办公室,办公室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具体事务工作。
二、招聘原则
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招聘过程严格遵循回避制度。
三、招聘条件
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2、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;
3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岗位要求;
4、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5、专业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招聘人数及专业、学历要求:
序
号 |
部门 |
专业 |
岗位名称 |
学历 |
年龄 |
人数 |
其他 |
1 |
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中心 |
分析化学 |
理化 分析师 |
研究生 及以上 |
35岁以下 |
1 |
3年以上相关 工作经验 |
2 |
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中心 |
分析化学 |
理化 分析师 |
本科 及以上 |
35岁以下 |
1 |
中级以上职称,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|
3 |
软评中心 |
计算机类 |
软件 测试师 |
本科 及以上 |
35岁以下 |
3 |
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熟悉软件测试 |
4 |
财务科 |
财务会计 |
会计 |
本科 及以上 |
40岁以下 |
1 |
初级以上职称,5年以上工作经验 |
五、招聘工作程序
(一)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向社会发布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
2、报名地点: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四楼人事教育科
3、报名方式: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、个人基本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(留存)到现场报名。
(三)考试与测评
1、开考比例: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3,低于1:3的比例,原则上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。
2、考试方式:
笔试采取闭卷方式,对应聘者的公共知识、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。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笔试。
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、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。
3、考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4、体检及考核:
体检按专业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,由单位指定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。
六、公示
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。无异议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七、聘用及待遇
公示无异议后,按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所同类人员同等待遇。
联系人:邓燕 万芳联系地址:长沙市解放东路51号联系电话:0731-82291096
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
2010年6月13日